云南省擬規定污染滇池破壞生態最高將罰款200萬
來源:云南網
7月26日—29日,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在昆明召開,會議第一次審議了《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(草案)》等五項地方性條例,其中《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(草案)》明確了滇池保護分三級保護區,污染滇池破壞生態最高將罰款200萬。
滇池分三級保護區
《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(草案)》把滇池流域保護范圍劃分為三個區域,明確了各級區域保護控制要求和保護措施。一級保護區,包括滇池水體和湖濱帶以內100米區域;二級保護區,是指一級保護區以外至滇池面山以內,以及主要入湖河道兩側沿地表向外水平延伸50米以內的區域;三級保護區,是指除滇池一、二級保護區以外,滇池流域分水嶺以內的區域。
該《條例》明確規定,在一級保護區內,禁止新建及改擴建建筑物,違者將被處以2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罰款。在二級保護區內不得開發房地產項目,不得新建、擴建排污口,不得開山挖砂、采石,不得修建陵園、墓葬。在三級保護區內不得新建造紙、制革、印染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和項目,對環境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項目,立項前或者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召開聽證會。違者將處以罰金,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。
污染牛欄江最高罰50萬
《云南省牛欄江條例(草案)》規定,牛欄江流域實行分段分區保護,牛欄江德澤水庫壩址以上集水區域為上游保護區,以下為下游保護區。
其中上游保護區內的工業園區要求污水零排放,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要達到一級A類標準排放。同時禁止新建、擴建工業園區以及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。違者將被處以2萬至50萬不等的罰款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(林野)